中国证券报·中证金牛座记者12月29日从业内独家获悉,为了解行业机构优化融券交易和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落实情况,监管部门日前在行业内部展开调研。

  据悉,监管部门调研了各机构是否已按照10月14日发布的《关于优化融券交易和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相关安排的通知》第一条之规定——投资者融券卖出时,融券保证金比例不得低于80%。其中,投资者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融券卖出时,融券保证金比例不得低于100%,落实融券保证金比例调整,并针对客户类型差异化确定融券保证金比例。

  监管部门进一步了解了机构是否已根据《通知》第二条落实限制持有上市公司限售股份、战略配售股份,以及持有以大宗交易方式受让的大股东或者特定股东减持股份等有转让限制的股份的投资者及其关联方在限制期内不得融券卖出该上市公司股票;机构是否建立了持续管理机制,发现投资者融券期间将获得前述股份的,要求提前了结相同证券的融券合约。

  监管还调研了机构是否已根据《通知》第三条落实禁止高管及核心员工参与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在承诺持有期限内出借,并且对通知实施前尚未了结的出借合约到期要求不得展期。

  监管还关注机构是否已根据《通知》第四条、第六条的规定,控制其他战略投资者出借方式、比例及时间的要求,建立健全融券券源分配机制。

  此外,监管还关注机构是否对投资者及关联人情况、融券交易行为进行穿透核查及持续管理,是否已建立融券投资者准入机制,对投资者的相关交易行为进行前端核查,其内部管理机制是否已明确负责合规风控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准入机制执行情况承担管理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12月27日评价融券新规落实情况时表示,整体来看,多数证券公司在落实新规要求上基本到位,但现场检查也发现个别证券公司存在关联方核查不够深入等问题。

  下一步,证监会将全面强化穿透式监管,一方面压实证券公司责任,督促证券公司加强对客户交易行为和交易目的的穿透式管理,严禁参与违规或为违规提供便利;另一方面强化监管执法,建立健全穿透式监管的工作机制,对通过多层嵌套、合谋交易、串联套利等方式违反“限售股不得融券”等要求的行为从严打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